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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

北京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专业(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专业(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广东省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法定代表人 林建华
中外合作办学者 中方: 北京大学
外方: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新加坡国立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硕士研究生教育 学制 3年
每期招生人数 30人(在北京大学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安排) 招生起止年份 2015年—2024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 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开设专业或课程 企业管理(金融工程)
颁发证书 中方: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外方:Master of Science degree in 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工程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书编号 MOE44SG1A20141680N
批准书有效期 2027年12月31日
备注
变更记载:
事项 变更前内容/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审批机关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15年-2016年(每年1期)变更为2015年-2021年 (每年1期) 2017年2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19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4年12月31日 2017年2月 教育部
法定代表人 由王恩哥变更为林建华 2019年1月 教育部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15年—2021年(每年1期)变更为2015年—2024年(每年1期) 2021年2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24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7年12月31日 2021年2月 教育部

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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