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及其他办学信息的规范管理,系教育部防止和杜绝虚假招生和办学宣传,督促和保证中外合作办学提高办学质量,特别是保护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利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法规和工作要求,中外合作办学者必须将招生简章报审批部门备案,所发布的简章应与备案内容一致。所发布的其他办学信息应符合办学实际。 提醒广大就学者,务必认真核查办学者所发布的简章是否与在政府部门备案的一致,对中外合作办学者发布的其他办学信息,要通过一定途径进行了解和核实。 本科和本科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的招生简章等信息将在此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