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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项目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法定代表人 叶青
中外合作办学者 中方: 华东政法大学
外方: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新加坡国立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学制 1年
每期招生人数 6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04年—2024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在新加坡的标准)
开设专业或课程 法学
颁发证书 中方:无
外方:Master of Laws(法学硕士学位)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书编号 MOE31SG1A20040519O
批准书有效期 2025年12月31日
备注
变更记载:
事项 变更前内容/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审批机关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04年—2015(每年1期)年变更为2004年—2020年(每年1期) 2016年5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16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1年12月31日 2016年5月 教育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何勤华变更为叶青 2020年11月 教育部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04年—2020年(每年1期)变更为2004年—2022年(每年1期) 2021年2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21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2月 教育部
法定代表人 由何勤华变更为叶青 2021年2月 教育部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04年—2022年(每年1期)变更为2004年—2024年(每年1期) 2023年5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23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5月 教育部

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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