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uangzhou) | 机构属性 | 具有法人资格 |
机构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笃学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倪明选 |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 内地:广州大学 |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 倪明选 |
港澳台:香港科技大学(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 否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本科学历教育;境外硕士学位教育;境外博士学位教育 | 学制 | 本科学历教育:4年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2年 境外博士学位教育:4年 |
办学规模 | 第一阶段(2022年—2026年):在校生不超过5400人(本科生不超过1900人,研究生不超过3500人); 第二阶段(2027年—2031年):在校生不超过10000人(本科生不超过4000人,研究生不超过6000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本科学历教育:2023年—2048年(每年1期)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2022年—2050年(每年1期) 境外博士学位教育:2022年—2048年(每年1期) |
招生方式 | 本科学历教育:招收中国内地(大陆)学生且颁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学历学位证书的,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招生政策规定,纳入各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招收港澳台学生并颁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照国家面向港澳台招生相关政策执行。招收国际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境外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自主招生(招生标准不低于香港科技大学同类专业在香港地区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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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或课程 | 本科学历教育:人工智能(080717TH)、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H)、智能制造工程(080213TH)、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H)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先进材料、地球与海洋大气科学、微电子、可持续能源与环境、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分析、计算媒体与艺术、物联网、生命科学与生物医学工程、智能交通、机器人与自主系统、智能制造、金融科技、创新创业与公共政策、城市治理与设计、科技与政策、大数据智能 境外博士学位教育:先进材料、地球与海洋大气科学、微电子、可持续能源与环境、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分析、计算媒体与艺术、物联网、生命科学与生物医学工程、智能交通、机器人与自主系统、智能制造、金融科技、创新创业与公共政策、城市治理与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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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 本科学历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香港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港方学位证书不以赴港方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境外硕士、博士学位教育: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港方学位证书不以赴港方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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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
许可证编号 | MOE44HKA01INR20222304N | ||
许可证有效期 | 2052年12月31日 | ||
备注 |
变更记载: |
事项 | 变更前内容/变更内容 | 变更时间 | 审批机关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增设“科技与政策、大数据智能” | 2023年6月 | 教育部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本科学历教育:增设“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H)” | 2024年4月 | 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