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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法定代表人 林尚立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内地: 中国人民大学
港澳台: 香港理工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境外博士学位教育 学制 3至6年
每期招生人数 2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11年—2017年,2021—2023年 (每年1期)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
开设专业或课程 管理学
颁发证书 内地:无
港澳台: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证书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书编号 MOE11HK1A20030470O
批准书有效期 2026年12月31日
备注
变更记载:
事项 变更前内容/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审批机关
招生起止年份 2004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每年1期)变更为2004年-2017年(每年1期) 2015年8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2020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3年12月31日 2015年8月 教育部
法定代表人 由陈雨露变更为刘伟 2021年3月 教育部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11年—2017年 (每年1期)变更为2011年—2017年,2021—2023年 (每年1期) 2021年4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23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6年12月31日 2021年4月 教育部
法定代表人 由刘伟变更为林尚立 2023年1月 教育部

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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