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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高级财会人员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项目名称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高级财会人员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 卢文彬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内地: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港澳台: 香港中文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 学制 2年
每期招生人数 12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13年—2024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不低于香港中文大学在香港的标准)
开设专业或课程 高级财会人员专业会计学
颁发证书 内地:无
港澳台: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ancy(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证书)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书编号 MOE31HK1A20131448N
批准书有效期 2026年12月31日
备注
变更记载:
事项 变更前内容/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审批机关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13年—2017年(每年1期)变更为2013年—2018年(每年1期) 2018年7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19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7月 教育部
每期招生人数 由80人变更为120人 2018年7月 教育部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13年—2018年(每年1期)变更为2013年—2021年(每年1期) 2019年4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20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3年12月31日 2019年4月 教育部
招生起止年份 由2013年—2021年(每年1期)变更为2013年—2024年(每年1期) 2022年1月 教育部
批准书有效期 由2023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6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 教育部
法定代表人 由李扣庆变更为卢文彬 2023年10月 教育部

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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